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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处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含非在编人员指标呈报表) |
2021-07-02 【字体 大、中、小】 |
一、注意事项 (一)为与财政保持一致和做好月底数据校正统计,每月25日以后暂停受理编内人员入编退编业务,如有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二)以下凡涉及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事项的,请查看附件1《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二、编内人员用编申请 (一)登陆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用编申请(具体操作请查看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二)如入编人员涉及到领导岗位的,需下载附件6《领导岗位人员信息表》,填写当前领导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入编人员为中层领导的填写所有中层领导信息,入编人员为部门领导的填写所有部门领导信息); (三)将表格打印出来,盖章的同时签署用编意见,事业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完成后送至市编办监督处。 三、编内入员入编申请 (一)登陆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拟入编人员基本信息; (二)携带以下材料至市编办监督处办理人员入编: 1.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已明确任职的需同时携带任职文件); 2.同个主管部门管理下的事业单位互调人员的携带主管部门盖章的调动审批表; 3.编本; 4.入编人员超过5名的,请同时提交附件2《人员进减信息表》EXECL表电子版。 四、编内人员退编申请 携带以下材料至市编办监督处办理人员入编: 1.办理退休人员退编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2.办理人员调出退编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调令,事业单位可提交调动审批表; 3.办理辞职人员退编,机关单位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可以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情况审批表(核准项目:解聘辞职)》; 4.办理人员死亡退编,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5.编本; 6.退编人员超过5名的,请同时提交附件2《人员进减信息表》EXECL表电子版。 五、编外人员指标使用申请 (一)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分别下载打印附件3、附件4、附件5的非在编人员指标呈报表,填写需要使用的指标类型,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如为新招聘的,填写待招聘的岗位类型、数量,如为转岗的,填写由什么岗位转成什么岗位多少名,以上指标申请均不具体到个人。 (二)携带指标呈报表至市编办监督处办理。 六、编外人员核增 (一)登陆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拟核增编外人员; (二)携带以下材料至市编办监督处办理: 1.使用非编指标的编外人员均需至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提供高新公司盖章确认的《被派遣人员确认表》;实行控制数管理的单位需提供高新公司盖章确认的《被派遣人员确认表》或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以上岗位类型均需按照开具的非在编人员指标单上的岗位类型填写; 2.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及单位盖章确认的未领取车改补偿金说明,厨师、船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余岗位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和市人社局盖章确认的招聘方案,其中专技岗还需提供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3.人员超过5名的,请同时提交附件2《人员进减信息表》EXECL表电子版。 七、编外人员核减 携带以下材料至市编办监督处办理: 1.派遣人员需提供派遣公司盖章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自聘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确认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退休证,如人员死亡需提交相关死亡证明; 2.人员超过5名的,请同时提交附件2《人员进减信息表》EXECL表电子版。 八、编外人员转岗 1.派遣人员需提供派遣公司盖章确认的《被派遣人员确认表》;自聘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确认的附件6《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2.普通工勤转普通辅助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普通辅助转专技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工勤驾驶员、工勤厨师、工勤船员需提供相应的驾驶证或资格证书,且只能转成相应工种的辅助岗位,不可转为普通辅助岗或者专技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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