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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知识宣传
2021-09-09 【字体
 

1、什么是例行检查?

答:指管理机关按照惯例、规定进行的日常性监督和检查活动。机构编制例行检查一般采取自查、抽查、普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机构编制的自查自纠;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抽查、普查,并结合机构编制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安排,重点是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基础。重大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

 

2、什么是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答:指机构编制事项归口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进行管理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2)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外,各地各部门拟定法规或规章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讲话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确需增加和调整机构编制的,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

3)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发文件、打招呼、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3、什么是机构编制核查?

答:机构编制核查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机构编制情况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检查的活动。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一般按机关和事业单位自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现场核查、整改规范、评估验收等步骤进行。机构编制核查的目的是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信息数据不准确、人员编制性质不明晰、机构编制批文不齐全、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而加快推进实名制管理,实现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4、什么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指动态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事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等。

 

5、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什么?

答: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6、哪些内容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

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7、什么是机构编制核查?

答: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是指按照统一的规范对全国机构编制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核实、检查、分析和规范的活动。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目的是全面及时查清全国机构编制资源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集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

 

8、什么是机构编制实名制?

答: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并进行控编审核,实行定编到人,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一致的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各级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常态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

 

9、什么是“一支笔”审批制度?

答:指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专项办理、统一审批的一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一家承办、一家审批、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10、什么是超编进人?

答:超编进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

 

11、什么是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得实际配备领导干部的级别高于该机构规格的行为。

 

12、什么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数额配备领导干部,造成实配领导干部数额多于核定限额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都明确规定: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

 

13、什么是“吃空饷”?

答:“吃空晌”指机关、事业单位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吃空晌”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干部人事违纪行为和财经违纪行为,通常采取以少报多、以无报有、重复报领等方式。

 

14、什么是“条条干预”?

答:“条条干预”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以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直接或间接进行干预的行为。

 

15、什么是挪用编制?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的使用编制类别及核定的编制总额之外,擅自将其他层级、单位或其他类别的编制挪到本层级、本单位使用。

 

16、什么是变更机构规格?

答:变更机构规格是指提升或降低机构的级别。

 

17、什么是超限额设置机构?

答: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限额外自行增设机构的行为。

 

18、“12310”举报平台受理哪些违规问题的举报?

答:“12310”受理以下问题的举报:

(一) 超编进人的;

(二) 擅自设立机构或者提高机构级别的;

(三) 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四) 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五) 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六)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七) 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八) 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九) 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十) 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19、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结合巡视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时,应当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以选派人员参与检查。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主要问题,应当写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一并向被检查地方、部门(单位)反馈,并按照管理权限通报其上级或者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被检查地方、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情况,对照检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派出检查组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按照管理权限抄送上级或者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20、如何对存在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经调查核实存在违规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或者下达告诫书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违规超编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向主管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通报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或者授权,可以责令限期纠正或者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视情暂停受理有关地区或者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申请。

 

21、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

2.   落实机构改革情况;

3.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4.   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5.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2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的组成部门?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退役军人、审计部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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