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8-12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2月24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巡察反馈会后,室务会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整改要求,迅速统一全办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狠抓巡察整改工作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结合主任办公会每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其他办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程监督指导分管处室整改问题。机关党总支牵头抓总,各处按照责任分工协同做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突出精准发力,逐项对账销号。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细化形成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建立巡察整改督办制度,对整改任务全部“挂号”,安排专人动态更新巡察进展,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事项督办提醒。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以及内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及时从源头堵塞漏洞,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

1.关于机构设置不够优化,整合归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对内设机构平均编制较少的市级部门开展调研评估,通过整合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补充人员编制等方式,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二是从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严格审核把关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调整申请事项,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2.关于职能配置不够协同,一些领域职责分工未及时厘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明晰社会工作领域职责边界。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调研,梳理形成《关于市、区两级社会工作部组建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报省委编办,为上级制定三定规定,明晰市、区社会工作部职能体系提供对策建议。跟进省委社会工作部三定规定制定情况,待省级三定规定印发后参照拟订市级规定。二是推动金砖创新中心转型法定机构在我市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厦门市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后,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员额规定》,推动金砖创新中心转型为全省首家法定机构正式运营三是明确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联合市公安局多次分析论证市公安文职中心机构设置合理性,研究其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设置情况,后续将根据公安机构改革情况,按程序制定有关机构编制调整文件

3.关于问题解决不够高效,职能调整滞后于实际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结合本轮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划入市水利局职责,加挂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牌子,推进农业水利一体化发展;整合原市住房局、原市建设局职责,组建市住房和建设局,构建保障房建管合一新体制,有效解决保障房建管分离问题。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建设局职能运行情况,推进机构、职能、人员优化融合。二是推动破解新业态监管难题。配合市安委办梳理明晰民宿、私人影院、网络货运等19项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推动我市出台《厦门市新兴行业及交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并参照省级明确我市低空经济发展和管理职责分工。

4.关于“‘瘦身力度不足,精减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不力,存在机构重复设置问题,编制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调研访谈。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改革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利用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前空档期,赴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重点掌握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巡察问题整改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全市事业单位情况,完成市属事业单位调研摸底,深入预研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初步思路二是抓紧推动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所属事业单位整合不足、优化力度不够的问题,结合改革意见及工作实际,提出整合思路并与主管部门形成一致意见。目前上级尚未正式全面启动改革工作,我办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整改调整。

5.关于“‘健身效果不佳,编制资源投放不精准、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调配编制资源。实地调研机构改革重点涉改部门,了解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及诉求,重新评估论证并完善市直部门及各区行政编制配备优化方案,提升编制资源配置精准度。二是规范非在编指标管理。建立市级机关非在编人员指标“周转池”,统筹用好非在编资源,加强重点领域工作辅助力量。

6.关于宣传引导不够,集中宣讲、培训不足,推动各部门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宣传教育。推行市直部门新任一把手、组织人事处处长机构编制函告制,及时通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相关案例。梳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汇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应知应会知识汇编》等宣传资料,利用厦门机构编制网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宣传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区登记管理部门干部集中学习。举办镇(街)履职清单市级专题培训会、座谈交流会,提升职能部门规范履职意识,防止条条干预。

7.关于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动行政编制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市直机关机动行政编制使用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台账,从严把关部门继续使用机动编制申请,收回巡察反馈问题中指出使用超两年机动行政编制严格执行机动行政编制核定办法,进一步加强前置审核把关和后续跟踪监督。二是做好问题整改。按照上级整改意见,核销、调整相关部门总师职数,并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三定规定涉及的审批权限表述问题,及时指导部门更新。

8.关于监督检查不力,对机构编制文件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核查问效。2021年以来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双随机检查、“1+X”核查对49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核查,并举一反三自查省委编委、省委编办批复文件落实情况,均按要求落实。制定域外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专项检查方案及检查计划,完成对漳州地区5家单位的实地检查。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7家单位开展回头看,并对镇(街)挂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设挂牌等情况开展抽查。压实各区编委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将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重要事项报告内容,组织各区对区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排查。三是细化实名制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厦门市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发干部公务员编制一体化平台。修订完善实名制管理办事指南,优化教育、卫生系统用编流程,对2025年社会招聘统一开具指标使用单。依托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开展针对性宣传,提醒各单位按时办理非在编人员增减备案手续。

(二)推进重大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

9.关于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军民融合管理职责调整。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我市国防动员、军民融合机构编制情况,听取优化调整意见建议。参照省级并结合我市实际,做好相关机构及职责的划转调整,相应加强工作力量二是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跟踪军民融合管理体制调整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做好具体业务与人员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

10.关于群团机关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优化调整市红十字会、市文联机构编制事项,指导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对照上级“三定”规定重新梳理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11.关于植物科研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优化植物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亚植所、引种园、植物园3家机构跨系统整合,调整亚植所主要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428日,经省委编委同意,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整合组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5月7日,市委编委正式印发机构编制调整文件

12.关于推动建立协同机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渔业领域市区两级协作机制。指导市海洋局印发《关于明确区级渔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市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执法保障等协作机制。二是制定出台劳动监察领域协同配合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印发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工作机制文件,细化明确区人社局与区城管执法局在干部任免及日常考核、工资与福利待遇落实、执法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作衔接。三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和业务融合。推动市交通局、厦门港口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健全工作机制将港航执法纳入分级分类执法监管范围。指导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将港航执法大队纳入考核管理范围选派港航执法大队业务骨干到业务处室跟班学习,建立道路港航执法大队协作机制,在重大节日期间统筹调度执法力量。

13.关于落实赋权扩能不到位,未落实好省政府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街)综合执法力量。全面实行镇(街)片区联合执法,推动市区执法人员下沉镇(街)。持续跟踪片区联合执法情况,指导各区明确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帮助各片区解决执法效能不高等问题。二是动态调整赋权事项。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厦门市镇(街)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指导意见》,指导集美区调整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收回非沿海镇(街)的涉海执法事项。结合镇(街)履职清单工作,上收镇(街)部分赋权执法事项。目前,第一批思明区、翔安区已完成清单编制及公布工作,思明区平均赋权事项由63项减少至22项,翔安区由140项减少至34项;第二批四区各镇(街)正在编制清单,并参照第一批将镇(街)“接不住”的赋权事项列入上收事项清单。

14.关于推进联合执法不平衡,牵头抓总不够、对区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跟进指导。会同市司法局每周跟踪各片区联合执法数据,加强对《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周报》相关数据分析并通报各区,指导帮助进展成效较弱的片区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加强协调保障。组织开展片区联合执法实地调研,帮助协调解决执法人员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15.关于推动整改力度不大,对机构改革造成的超编问题没有主动指导运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参公单位认定推动解决超编问题。结合重新认定第二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核定执法队伍周转事业编制,有效解决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区级执法单位超编问题。加强用编审核把关,指导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优化系统编制资源配置。二是统筹用编管理加快消化超编问题。督促机构编制调整文件执行,指导同安一中附属学校、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核查验中心等单位完成人员划转。严格用编进人调控,针对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导致超编问题,指导通过人员交流到外单位的方式解决。

16.关于跟踪管理不足,未根据医保改革发展需要调整人员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结合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长护险工作等实际情况,核增市医保局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加强基层医保基金监管和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力量。

(三)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17.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在市信息中心加挂“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中心”牌子,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机构设置,相应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二是优化会议展览促进中心机构设置。将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内设机构信息化处更名为信息处,增设行业促进处。三是推动体育中心转型发展。将市体育中心转型更名为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并调整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18.关于服务开发区建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绩效评估采取实地调研、个人访谈等方式,全面梳理分析火炬管委会在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二是优化机构职责设置。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针对评估发现问题,推动管委会研究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优化调整方案,加强核心业务处室人员力量,完善产业发展建议征集采纳机制。三是统筹加强编制管理。结合评估加强编制资源统筹调剂,收回管委会长期未使用的非在编人员指标,收储纳入市级机关非在编人员指标“周转池”统筹管理。

19.关于保障综改试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整合分散在市博物馆、市文化馆的文化保护职能,统筹设立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牌子,并明确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职能。

20.关于教育领域保障存在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教师招聘相关政策研究,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教师招聘相关管理政策措施。二是做好招聘保障。支持教育部门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招考工作。

21.关于医疗领域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建立更加高效的社区托管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结合岛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划归区属实际,统一将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的医务部门职能并入社区部门,设置医务与社区部。

22.关于劳动保障领域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指导各区在区就业中心加挂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牌子目前各区均已完成挂牌工作。是健全完善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改革后续有关事项的电话通知》,指导各区从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综合保障措施等方面健全机制,做好工作衔接

23.关于下放区级编办权限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上级有关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将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下放各区,赋予区级更多自主权限,便利各区机构编制工作开展

24.关于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结合军转干部安置和机构改革市级精减收回的行政编制,向区级专门下达行政编制用于加强基层工作力量。

25.关于核定区直部门职数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区级机构编制调研,及时跟踪了解改革后各区新组建部门运行情况和具体需求,综合评估论证职责任务、管理幅度等工作实际,为部分区级涉改部门核增部门领导职数。举一反三推进同类问题自查,收集各区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对经审核论证符合条件的事项进行研究。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

26.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有欠缺,抓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室务会会议开展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及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持续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印发《市委编办2025年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抓好纪律提醒。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制定《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六不许》《市委编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五严禁》《市委编办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要十不准(试行)》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发各处室学习遵守。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处处长开展集体谈话,其他办领导与分管处室及岗位调整干部开展谈话和廉政提醒。落实监督问责,针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27.关于室务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谋划部署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市委编办2025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制定2025年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及时通报有关领导干部对亲属失管失教担当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度解剖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抓好学习教育。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通报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市党风廉政教育馆

28.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制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厦门市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约谈工作规则(试行)》,并将约谈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内容二是严肃开展约谈。针对个别区存在违规登记问题,严肃约谈该区编办主任和区登记中心主任等人员。目前,相关违规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坚决做到先审批、后采购,规范采购审批流程,严格按程序将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室务会研究审议。

29.关于政治监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结合巡察整改监督,跟踪督促市委编办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45个,基本完成2个,推动建章立制9项。二是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针对执法改革薄弱环节等,推动市委编办建立健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明确改革后执法队伍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落实指导监督针对编制资源分配使用规定执行不严问题,推动市委编办规范机动行政编制管理。

30.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开展约谈。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指出的短板不足,对相关问题责任处室负责人开展主动约谈,指出相关负责人存在对上级政策精神把握还不够精准全面、对工作成效的跟踪督导评估不够到位、对纪律要求的贯彻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要求有关人员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到学习更加深入、作风更加扎实、标准更加严格。二是推动问题整改。紧盯采购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修订《市委编办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采购招标流程、供应商准入条件等。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与编办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找准编制工作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推动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31.关于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教育。以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编办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做好监督问责。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强化工作会商,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注重分清责任,精准拟定问责方案。三是加强自身建设用好联学共建机制,组织干部研实学深工作业务,持续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编办机关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五)采购和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32.关于采购招标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采购招标核查。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发现单位采购管理规定未就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存在管理漏洞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市委编办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采购招标流程、供应商准入条件,特别是对涉及技术层面问题,明确由技术人员、使用处室对供应商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

33.关于采购未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修订市委编办采购管理规定,明确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投标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及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采购工作流程,再次明确由综合处统一归口采购并做好信息公开及监督管理。

34.关于项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定学习。组织学习预算支出管理规定,认真做好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将专项业务费细化到具体项目,提升预算编制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严格日常管理。加强预算支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项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督促各业务处室按要求做好经费管理和支出。

35.关于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文件落实。组织学习“过紧日子”相关文件和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有关要求,做好2025年度预算编制和公开等工作,及时跟进、科学安排项目支出。二是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巡察指出存在资金结余未上缴的问题,已按要求上缴至市财政局。

36.关于存在闲置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节约意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展节约型机关宣传,教育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强化节俭意识。二是做好资产盘点。利用资产平台对现有资产进行统计,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更新完善资产台账资料,制定固定资产盘点报告。三是加强物资管理。对各处室提出的物资使用需求,优先从库存或其他处室调剂,并对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且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报废。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对超预算或非紧急采购一律从严把控。

(六)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有欠缺

37.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定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办领导班子和各处处长学习,进一步增强规范决策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科学安排会议。加强室务会会议议题管理,梳理明确室务会研究事项范围。完善上会审批制度,做好上会议题的前期审核及会前准备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讨论、集体表决、会议记录等。三是做好执行监督。安排专人跟踪室务会议题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处室按要求落实议定事项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定期检查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应上尽上,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38.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办领导班子学习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二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议题审核,所有议题均需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办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室务会研究。会前充分酝酿,提前发布通知并将相关议题材料送参会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研究。实行末位表态制,办主要领导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最后发表决策建议并对各议题逐项进行表决。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准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表决过程及各领导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内容,确保反映会议民主集中情况。加强记录审核,由综合处处长、会议记录人共同核对记录内容,确保准确规范。

39.关于“统筹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落实措施。将《2024-202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市委编办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若干措施》。二是制定实施方案。针对编办干部队伍现状及年轻干部多特点,研究制定《市委编办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

40.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相关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针对性加强选人用人有关要求学习。二是做好制度执行。全面梳理干部人员情况,将“对调入任职不满2年的干部在提拔晋升时开展延伸考察”作为人事工作中的“规定动作”,列入人事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并按规定做好延伸考察。

41.关于教育培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干部党校主体班参训。系统梳理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制定参训计划,近期已安排2名干部参加2025年度市委党校春季主体培训班。二是抓好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市委编办及区级编办干部参加省委编办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结合镇(街)履职清单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市级专题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组织市区编办主任、镇(街)主要领导参加省级清单工作培训会。

42.关于支委会设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及支委会设立工作。召开总支委员会、室务会研究退休党支部提前换届设立支委会等事宜。按规定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审,并完成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

43.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加强学习。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学习,修订完善《市委编办机关党建工作指引》,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月下发党支部学习清单及学习材料,组织各党支部利用“党建e家”平台开展线上研讨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辅导和集中习研讨等活动。二是规范组织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2025年来,办领导及党支部书记先后开展书记“微党课”4次,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各5次,党总支及各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4次。三是加强跟踪督导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党务基础月巡查制度,督促未落实党务规定动作的支部或党员做好整改。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明确各党支部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并报党总支书记审定后开展,并及时做好总结改进、台账完善。

44.关于述职评议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实施。按照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组织党组织书记撰写述职报告,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上年度查摆发现和点评指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如实填报《整改情况一览表》。二是严格述职点评。由办主要领导在述职评议会上,对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逐一点评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组织书记履职进行考核评议。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根据征集意见建议、述职查摆问题、主要领导点评指出以及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梳理整改工作台账,积极推动整改到位。

45.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制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开展调研式学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课题,办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基层调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带领全体党员赴市委党校学习之路主题馆参观学习

46.关于“阵地管理有疏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专栏内容。及时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刊发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布我办学习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栏目更新。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市委编办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业务处室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职责分工,并由综合处定期督促各处更新栏目内容。

47.关于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计核算。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记账科目不准确等问题,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各项财经纪律,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调整会计核算科目,规范做好预算编报科目设置,细化项目支出,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精准性。二是健全舆情处置机制。修订《市委编办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方案》,规范舆情引导处置流程,加强涉机构编制舆情风险研判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开展舆情引导处置专题学习,派员参加舆情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舆情处置能力。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职能配置不够协同,一些领域职责分工未及时厘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跟进省级三定规定制定情况,及时参照拟订市委社会工作部三定规定。二是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情况,按程序印发市公安文职中心有关机构编制文件。预计2025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赋权扩能不到位,未落实好省政府赋予镇(街)行政处罚权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清单工作指导第二批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四区依镇(街)实际需求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并按程序开展三上三下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审定发布等工作,确保各区按期印发、公布履职事项清单预计20258月底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扎实有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6555;通信地址:厦门市行政中心东楼506,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xmswbb@126.cm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812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